【大公報訊】記者湯淩琰報道:大腸癌是本港頭號癌症,治療的標靶藥物可減低死亡風險逾三成,減低惡化風險約四成,惟藥物資助者僅限於肝轉移的第四期腸癌患者,去年本港只有55人受惠。有腫瘤科醫生及關注組團體促請政府放寬對第四期腸癌病人的藥物資助。
62歲的第四期腸癌病人卜女士,因癌症擴散到肝及其他地方不符合資助條件,自己又負擔不起十餘萬的化療費用,幸得坊間慈善基金資助,治療後病情得到控制。她懇求政府盡快擴闊藥物資助範圍,勿讓病人「有藥無錢醫而遺憾離世」。
腫瘤科專科醫生邱宗祥表示,本港每年被診斷患上第四期腸癌的患者約2000人。現時國際公認醫治第四期腸癌的方案為化療加標靶藥,與只做化療者比較,可減低死亡風險逾三成。不過,醫管局只為化療藥物給予全額資助;但標靶藥卻需病人自費,而且未納入藥物名冊,建議政府應加快步伐資助標靶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