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5月16日訊(記者龔學鳴)立法會調查行政長官梁振英UGL事件的專責委員會副主席周浩鼎,被指將有關委員會調查範圍的文件交予梁振英修改。梁振英承認有修改過相關文件,強調自己作為被調查的對象,有權對委員會擬議研究範圍表達意見。他又認為,立法會應該調查是否有人違反守則,泄漏委員會的閉門會議內容。
梁振英出席行政會議前,主動回應立法會調查UGL事件。他說,自己以兩個原則看待事件,一是要盡快完成這個調查,自己會全力配合;二是調查範圍一定要全面,避免委員會在一年後完成調查後被質疑「放生了梁振英」。他表示,自己曾與周浩鼎商量,之後自己將認為全面的調查範圍我交了給對方。
梁振英又認為,專責委員會的工作可以在陽光下公開進行,無需保密,自己亦不介意有資料被公開。但他認為,既然立法會認為有需要保密,但立法會有人違反保密協定,則立法會有需要調查事件。
專責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表示,有委員曾要求會議公開進行,但他認為,基於事件性質及過往案例,舉行閉門會議較為恰當。他又表示,過去曾多次出現閉門會議資料外泄,對此感到遺憾。他明白傳媒和公眾想知道更多,但希望外界能夠作出平衡,待委員會能有足夠時間處理議題,之後再向公眾全面跟進及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