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5月12日訊(記者葉漢亮)上月獲准保釋外出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將面對重審的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案件已排期9月26日開審,預料審期25天,案件今日於高等法院預審,由法官陳慶偉主審。
72歲的曾蔭權身穿灰色西裝,繫上煲呔,早上約9時由太太曾鮑笑薇陪同到法院,曾蔭權的兒子曾慶淳、二弟曾蔭培、胞妹曾璟璇亦有到庭。
法官下令傳媒只可報道被告姓名、其所面對控罪內容、法官及法院名稱及律師代表等資料,其他內容則不得披露,直至另行頒令為止。
控罪指曾蔭權在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擔任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主席,審批雄濤廣播申請數碼廣播牌照及交還AM廣播牌照時,在無合理辯解及權限下,接受深圳東海花園三層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