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去年初發生的旺角暴亂,其中10名被告被控暴動、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刑毀及襲警等共14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作閉門預審,並定於6月1日開審,預計審期30天。
涉案的10名被告包括介乎17歲至70歲包括莫嘉濤、鍾志華、何錦森、霍廷昊、陳和祥、鄧敬宗、李卓軒、林永旺、葉梓豐、吳挺愷。控罪指他們在去年2月9日凌晨在旺角山東街、彌敦道、豉油街、西洋菜南街等地參與暴動,被控參與暴動、襲警、傷人、刑事毀壞等共14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