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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署︰機管局酌情發「管制人員准許證」無不合理

時間:2017-04-24 22:35:18來源:

  大公網4月24日訊(記者 李淇)前行政長官董建華成立的智庫組織團結香港基金會,去年參觀香港機場,但率團的基金會總幹事鄭李錦芬未有攜帶身份證,獲簽發「管制人員准許證」繼續參觀。傳媒報道後,申訴專員公署展開主動調查,報告指,機管局酌情向率團者發出「管制人員准許證」,無不合理之處;指該名訪客有公務原因,包括要率團、致辭及致送紀念品,須緊急進入禁區,機管局事前亦已獲得該人士身份資料,加上有認識該訪客的職員在場可確認身份,認為機管局做法並沒有造成保安漏洞。

  申訴專員公署(24日)發表一份有關「香港機場管理局簽發機場禁區通行證的機制」的主動調查報告,指有傳媒報道某團體成員到機場參觀時,未有攜帶身份證,而機管局卻向該位成員簽發「管制人員准許證」。公署於去年9月引用權力向機管局展開主動調查,還原事件經過,至本月20日(上周四)完成報告。並強調接受機管局解釋,指有關酌情做法並非不合理,沒有造成保安漏洞。

  報告中指出,該團體在參觀一個月前已向機管局提出申請,兩星期內提交所有參觀成員的中英文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及職銜,隨後獲該局以保薦機構的身份辦理「特別訪客通行證」。不過至參觀當日,該團體的率團者因無帶身份證,而未能核對身份並派發有關通行證,機管局改向率團者發出「管制人員准許證」。當日有局方職員全程引領該團體,經保安檢查後進入禁區範圍內的綜合機場中心參觀,亦未有到訪機場控制塔。

  機管局回覆公署解釋,局方不時會安排智庫組織參觀及交流,局方亦是《機場禁區通行證制度手冊》所指定的管制機構之一,有權為該位涉無帶身份證明文件人士,按程序發出「管制人員准許證」,並在職員陪同下在禁區內參觀,該人士在離開前已將准許證交還。

  就核實身份問題,機管局又表示對率團者的「身份並無疑問」,原因包括該團體局方預定及有意接待的客人,此前已接獲所有參觀人士的資料,而該局當日在場的職員曾在工作上接觸過該率團者。公署調查後認為雖然市民須時刻攜帶身份證以利核實身份,乃其責任所在,但事件中該率團者有公務原因,包括要率團、致辭及致送紀念品,須緊急進入禁區。同時,機管局事前已獲得該人士身份資料,加上有認識該訪客的職員在場可確認身份,公署認為有關「因時制宜」的做法並非不合理,而且當日行程並無進入機場控制塔,沒有造成保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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