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4月11日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中年血癌患者連穗文三年前死於腦出血,事件揭發瑪嘉烈醫院處理患者過程,錯漏百出,先是漏報患者覆診日期,患者留醫時又延誤抽血逾4小時,最後患者死於腦出血。死因庭裁定血癌漢連穗文「死於意外」,死因裁判官嚴舜儀直指本案事件成因是有醫護人員偏離概定的工作程序。患者妻子黃惠珍在得出裁決後,稱感謝死因庭查明事件真相。
事源於血癌患者連穗文(終年46歲),在2014年5月12日在瑪嘉烈醫院留醫期間死亡。事後揭發,院方原定安排患者分別在5月7日及9日都要覆診,但在原因不明下,患者只收到9日的覆診通知。而患者在覆診時間前,即5月9日凌晨4時左右因暈倒而入院,當時急症室指示需要為患者抽血化驗,但至早上8時45分左右,當值醫生才發現患者仍未抽血化驗,延誤逾4小時後患者才獲抽血,最後患者因體內血小板過少,因腦出血型成5厘米大血塊而死。
死因裁判官嚴舜儀引導陪審團時指,如同意患者因醫護人員警覺性不足、延誤覆診、無及時接受應有治療而死,應裁定患者「死於意外」或「死於不幸」。如同意如患者獲得應有治療或救治,仍然不能防止死亡,就應裁定患者「死於自然」。由四男一女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4小時後,一致裁定連穗文「死於意外」。
裁判官嚴舜儀稱,若然涉事醫護人員有按指定程序去通知患者,根本上不會漏報覆診日期,認為本案事件屬有人偏離指定程序。裁判官又向遺孀黃惠珍致以慰問,表示明白她喪夫之後面對巨大打擊,仍需肩負家庭財政,同時要照顧3名子女,定必身心疲累。在研訊期間,黃惠珍在庭上表現出明顯的情緒波動,希望她今後「多多保重,不要太傷心」。
離庭前,黃惠珍只表示自己與子女至今仍然對失去至親感到很傷心,感謝死因庭為亡夫「查出真相。」隨後她以手掩面,暗泣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