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年年有,立法會特別多。昨日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質詢政府,要求政府交代梁振英任內與中聯辦官員見面次數及交談內容。問題背後,目的當然不是要獲取數字,而是刻意製造所謂中聯辦干預香港內部事務的話題。
身為法律界的郭榮鏗,是刻意迴避中聯辦的法律地位。1999年12月28日第24次國務院常務會議作出決定,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自2000年1月18日起正式更名為「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要職責促進香港與內地之間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體育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聯繫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增進內地與香港之間的交往。反映香港居民對內地的意見。
中聯辦的職能是法定的,香港各界人士當然包括行政長官在內,行政長官在不同場合與中聯辦官員見面,完全是依法而行。
其實,今日香港政壇最敏感的話題,並非某某與中聯辦官員見面,而是某某與外國駐港人員、情報人員、非政府組織私下見面,及利用各種機構或個人名義收取外國政府、情報機構、政治組織及非政府組織資助。在外國公開解密的文件中,顯示香港反對派以不同機構或名義收取外國不同機構的資金。
立法會當務之急,要處理的是立法會某些議員收受外國資金及與外國情報機構、政治組織私底下聯繫的議題,既然外國解密的資料早已將收取資金名單公開,曾經收受別人資助的所謂立法會議員、民主鬥士和組織,有必要到立法會解釋,釋除公眾疑慮。
若是光明正大的人,自會願意公開解釋。否則只能說明你不是「鍾馗」,而是見不得光的「鍾鬼」。 蔡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