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3月30日訊 (記者葉漢亮報道)違法「佔中」時隔兩年半後,「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及六名「佔中」搞手等九人,以普通法下的各項「公眾妨擾」罪名起訴,罪成最高可判囚七年。九人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各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5月25日再訊,待控方準備將案件移交至區域法院的文件,各人以原有條件保釋。辯方稱有意申請將案轉介高院處理,惟裁判官指由哪一個法院處理應由控方決定、
九名被告依次為港大教授戴耀廷(52歲)、中大教授陳健民(58歲)、牧師朱耀明(73歲)、公民黨陳淑莊(45歲)、浸大教授邵家臻(47歲)、學聯前常委張秀賢(22歲)及鍾耀華(24歲)、社民連黃浩銘(28歲)、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61歲)。
控方代表為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他向法庭申請案件押後,以待準備轉介往區域法院審理的文件。不過代表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和李永達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庭上表示案涉公眾利益,有意申請將案轉介高院處理,由陪審員決定是否有罪,但現階段不會作出相關申請。惟錢禮主任裁判官指出,去哪一個法院是由控方決定,將案件押後八星期至5月25日再提堂。
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三人由資深大律師麥高義代表;陳淑莊則由資深大律師王正宇代表。九人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即張秀賢、鍾耀華及李永達各以6000元現金保釋,其餘六人各以一萬元保釋,九人於庭上均表示明白控罪,故庭上沒有逐字讀他們的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