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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了便宜遲早要還

時間:2017-03-29 03:15:29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九名「佔中」主導者前日被正式起訴,惟仍有39名「佔中」搞手未「落鑊」,包括疑似反對派金主、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本身是大律師的中澳法學基金會主席馬恩國估計,不少「佔中」參與者將被起訴,希望律政司盡快行動。他又駁斥反對派聲稱起訴是政治打壓的說法,直指搞手們明知故犯,必須接受法律制裁。

  馬恩國估計,前日被起訴的九人都是比較「高層」的「佔中」搞手,律政司對這些人的起訴罪行包括「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行,相信是因為今次起訴的九人,在「佔中」時期的實質在場參與比較少,如以「非法集結」罪名起訴,在蒐證、定罪方面較為困難。

  馬恩國再分析,九人可能涉及策劃較多,如以「公眾滋擾罪」起訴,將忽略了他們作為事件主謀的角色,認為以較重的公眾妨擾罪起訴,控罪合理。

  對於有人將起訴形容為政治打壓,馬恩國認為完全不是事實,因為「佔中」搞手們是借「佔中」對抗中央,為選舉撈取政治本錢,部分人在選舉中當選已是得到了政治酬勞,現在只是付出應有政治代價。他又指,這些搞手在整個行動中有清晰的犯罪心理、犯罪意圖,更是明知故犯,當然需要為挑戰法律接受制裁。

  警需大量時間分析證據

  對於今次起訴和事發相隔逾兩年,馬恩國相信是因為蒐證困難,例如警員在「佔中」期間一直疲於奔命,可能沒有時間錄取及整理大量口供,而且事件牽涉人數眾多,需要大量時間分析證據。馬估計,48名「佔中」搞手中,餘下的人士將被控以較為實質參與的罪行,又指起訴門檻不高。

  本身是法律學者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亦認為,九名「佔中」策劃者及核心參與者被起訴「公眾妨擾」罪名恰當,顯示檢控政策有一致性。她指,這次被落案者包括法律教授和大律師,認為他們作為熟悉法律的人卻公開挑戰法律,有機會令社會產生藐視法律的不良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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