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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恩國:控「佔中」搞手公眾妨擾罪合理

時間:2017-03-28 21:40:45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3月28日訊(記者龔學鳴)九名違法「佔中」搞手日前終於被正式起訴,不過仍有39名搞手未被起訴,包括反對派疑似金主,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本身是大律師的中澳法學基金會主席馬恩國估計,今次起訴對象都是在「佔中」較高層的策劃者,相信仍有不少參與者將被起訴,希望律政司盡快行動。他又駁斥反對派聲稱起訴是政治打壓的說法,直指搞手們明知故犯,必須接受法律制裁。

  馬恩國估計,今次先起訴的九人都是一些比較高層的「佔中」搞手,律政司對這些人的起訴罪行主要為「公眾妨擾」的罪行,相信是因為今次起訴的九人在「佔中」的實質在場參與角色較少,如以「非法集結」起訴,在蒐證、定罪方面較為困難。馬認為,今次起訴的九人在事件中策劃等參與較多,如果以「公眾滋擾罪」起訴,將忽略了他們作為事件主謀的角色,因此認為以較重的公眾妨擾罪起訴,控罪合理。

  對於有聲援起訴人士將起訴形容為政治打壓,馬恩國認為完全不是事實,因為「佔中」搞手們是借「佔中」對抗中央之名,為選舉撈取政治本錢,部分人在選舉中當選,已是得到了政治酬勞,現在只是付出應有的政治代價。他又指,這些搞手在整個行動中有清晰的犯罪心理、犯罪意圖,更是明知故犯,當然需要為挑戰法律接受制裁。

  今次起訴和事發相隔逾兩年,馬恩國相信是因為蒐證困難,例如警員在「佔領」期間一直疲於奔命,可能沒有時間錄取及整理大量口供,而且事件牽涉人數眾多,需要大量時間分析證據。馬估計,48名「佔中」搞手中餘下的人士將被控以較為實質參與的罪行,又指起訴門檻不高,只需表證成立,希望律政司能盡快起訴餘下的「佔中」搞手及其他實質參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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