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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喻囚牢「卧薪嘗膽」 楊毫無悔意

時間:2017-03-23 03:15:11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陳達堅報道:前年立法會示威區垃圾桶縱火爆炸案,事後兩名男子被控一項串謀縱火罪,「佔中輔警」、前樹仁大學學生會會長楊逸朗經審訊後昨日被裁定串謀縱火罪成,楊被判即時入獄兩年。楊上周五(17日)還押期間,寫信予立法會議員鄭松泰,鄭昨日在網上公開有關信件,從信中可見,楊形容在囚牢中是「卧薪嘗膽」、「韜光養晦」,字裏行間盡顯其對被定罪缺乏悔意。

  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表示,由於被告的罪行非常嚴重,嚴重破壞社會安寧和公眾對社會安全的信心,所以需判處監禁,認為兩年刑期屬恰當判刑。他認為判決具阻嚇性,希望今次判刑能夠讓市民明白,社會對暴力行為是零容忍,而年輕人亦應該反思,不要將社會推向極端處境。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亦歡迎法庭裁決。他認為,任何人士若要表達意見,都不應逾越法律底線,批評被告的行為危及公眾安全,「做呢啲嘢(縱火)同佢爭取民主嘅理念無關」。

  他又認為,法庭的裁決再一次說明「勇武抗爭」在香港社會並沒有出路,崇尚「勇武抗爭」的年輕人更需要押上前途,希望社運人士能夠重回正軌,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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