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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雲終極勝訴 「真的假不了」

時間:2017-03-15 03:15:17來源:大公網

  圖:陳志雲被控串謀貪污案,上訴得直,撤銷定罪/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前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與其時任經理人叢培崑被控串謀貪污案,案件上訴再上訴歷時七年,至昨日終審法院裁定兩名被告上訴得直,撤銷定罪。陳志雲對最終獲判無罪感到高興,稱「終於見到霧霾散去,可以再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他又在社交平台留言,讚揚本港司法制度是「香港賴以成功的重要基石」,確保「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

  是次終審法院終極上訴,處理本案五名終審法官一致裁定被告陳志雲、叢培崑無罪。終院頒下54頁判詞解釋裁決理由,指終院處理爭拗點主要是,上訴庭引用《防賄條例》第九條將被告陳、叢兩人定罪是否恰當。

  終審常任法官李義指出,陳志雲在本案中未通知無綫電視下,就收取第三方報酬,事件表面上就屬於收受利益。不過訂立《防賄條例》第九條的原意,是打擊私人公司的貪污或賄賂行為,令公司業務受損。在本案中無證據顯示被告行為對無綫有負面影響,反而是無綫有正面得益。如令事主業務得益的行為仍被視為刑事罪行,並非《防賄條例》的立法原意。

  終審常任法官鄧國楨則稱,案中被告陳志雲有合理辯解,因無綫方面認知他會出席涉案活動,而被告在過去同類情況下取酬都不會被上司反對,故被告屬真心相信取酬出席涉案活動,最終會得到上司同意和答允。

  昨日陳志雲在好友藝人王喜陪同下應訊,離庭時欣然向在場傳媒分享當下感受。面對本案指控,他形容為「當你的生命出現一些莫名其妙變化,不要驚,不要亂,前路何等迷惘也好,霧霾始終有散去的一日。」他同時感謝過去幾年支持他的親友,將支持者稱為「每一位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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