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3月9日訊(記者葉漢亮報道)為兒童提供短暫住宿的「兒童之家」爆出疑性侵事件。9歲男童涉嫌去年12月於「兒童之家」兩度性侵一名7歲女童,其間以「如果你唔咁做,我唔同你玩!」作威脅要求7歲女童為其口交。女童母親獲悉事件報警,惟警方指涉案人未滿10歲,不能提出刑事起訴。受害女童母親認為事件不可接受及感到無奈。9歲男童另涉性侵另一名7歲男童。
一名7歲女童A於去年9月入住兒童之家,同年12月20日及22日涉嫌先後兩次被9歲男童B性侵犯。20日,男童B要求女童A及另一名7歲男童進入其房間為其口交,其間更以「如果你唔咁做,我唔同你玩!」作威脅。22日,一名14歲女童唆使女童A進入男童B房間,其後男童B再次性侵女童A。
受害女童A母親范小姐(化名)其後得悉事件,於去年12月28日帶女童到新界南警署報警,由重案組跟進事件,惟警方指由於涉案人不滿10歲,不能提出刑事起訴。直至今年1月,社署才介入事件,並召開跨部門會議將案件列作兒童性侵案,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回覆。
范小姐表示,事件發生後,女兒曾多次表示她不開心,經常被罵,不欲再住兒童之家,又曾提及她下體痕癢,現時看到陌生人及異性都感到很害怕。范小姐質疑,「兒童之家」涉疏忽照顧兒童,因若男生或女生進入異性房間會有警鐘響起,經詢問下得知,當晚院舍「正家長」因不欲打擾熟睡的丈夫,而關上有關警報系統。范小姐又從警方得知,涉案9歲男童亦曾受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