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苑居民代表今日到政府總部外請願
大公網2月24日訊(記者葉漢亮)將軍澳居屋唐明苑公眾鹹水供水喉爆水管,揭屋苑與公家地交界處收藏喉管的構建物乃違例僭建,權責不清,業主及房屋署各執一詞,業主堅持構築物並非業主加建,要求房屋署承擔拆除及支付費用責任。公屋聯會主席王坤促請房屋署承擔責任,坦言小業主入伙時根本難以逐一查看屋苑內每處的建築物。
將軍澳居屋唐明苑去年11月公眾鹹水喉爆裂漏水,水務署人員稱由於位置局限,要先將收藏喉管的四方構建物拆除才能維修,否則將因浪費供水為由,關上供應唐明苑的鹹水喉掣。
業主立案法團查看屋苑圖則發現,有關構建物並未顯示於圖則內,而有關位置的構建物由屋苑入伙時已存在,絕非由屋苑額外加建。法團向房屋署查詢獲回覆指,整個屋苑已交業主立案法團管理,不可能落成十數年後要求房屋署負責,而屋苑亦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拆除構建物的責任應由唐明苑業主立案法團負責。
數名居民代表今日到政府總部外示威,遞交1080份業主簽名信給運輸及房屋局代表,並要求和局長會面跟進。
房屋署回覆本報查詢指,房屋署知悉唐明苑的有關構築物,並有與相關業主立案法團溝通,署方會再接觸相關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