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詩接受劉慧卿訪問
大公網2月13日訊(記者周禮希)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今日接受民主黨劉慧卿訪問,劉慧卿在訪問開始時問梁愛詩如何看待針對中央為特首選舉參選人拉票的傳聞,又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南下深圳。梁愛詩回應指「我唔知喎」,不過她認為在民主選舉的規則,任何人都可以做說客拉票,只要做法公道,並非威逼利誘等違法手段或違反公平公正原則的話,任何人都有權拉票。
梁愛詩解釋指:「始終投票時都是不記名的,如果他(選委)的心有不忿,他不認為應該這樣做,都是無法強迫的,我始終相信人是有良知的。」任何人都可以表達意見,勸服別人投票給某參選人,就算英國或美國亦可,但她指出干預選舉和在選舉中游說有很大分別。
被問到如果有三分二立法會議員通過一個不一定符合「人大831」決定的政改方案,中央會否有彈性處理。梁愛詩回應說,大前提是有三分二議員同意,反問會否有三分二議員同意一個方案,而且就算在「831框架」下仍有很多令選舉更開放的辦法。她認為,基本法附件一已訂明中央在政改中的角色,不用立法會做好方案都可隨時討論,但如果個別人士「不是『公民提名』就不願談」,則根本沒有討論空間。就「人大831」決定,梁愛詩指出這只是兩年多前作出的決定,短期內除非情況有改變,否則她不認為人大常委會改變主意。
梁愛詩又不點名批評一些特首參選人談及的重啟政改方案並無實際基礎。「應該有如此把握才如此說」。梁指出,現時難以討論重啟政改方案的細節,到底是否重啟、具體要如何重啟等,她續說:「如果這個行政長官(參選人)有這個本領,說現在已經知道準備如何做法,我覺得沒有太多基礎讓他這樣說,除非(為了)拉票之外。」
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梁愛詩認為第23條是保障國家安全的法律,香港作為國家的一部分有責任立法,而《基本法》中列明讓香港自行立法,就是考慮到香港本身的情況,應留待政府認為合適的時候才立法,希望大眾不要以為第23條是箝制香港,其實第23條現時也並非全無法律,不過部分條文已經過時,在法院未必能執行,希望盡快追上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