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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裁處裁定美亞控及其高層未有及時披露內幕消息

時間:2017-02-07 21:13:22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 2 月7日訊 (記者 王嘉傑)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審裁處在裁定美亞控及其九名現任和前任高層人員沒有按照《證券及期貨條例》的規定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披露內幕消息。被裁定違反企業披露規定的美亞現任及前任高層人員,包括前主席及執行董事蕭敏志;前公司秘書及財務總監陳禮賢;及前執行董事賴粵興、蔣仁欽及薛文革等。

  審裁處獲悉在2012年4月至8月期間,美亞於關鍵時間的核數師在審核美亞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時,多次就其發現的問題與美亞的管理層溝通。有關問題包括:以1,550萬港元出售美亞一家全資附屬公司的交易的性質可疑;美亞以6.2億港元購入、位於越南的項目並非由其控制,而有關項目的估值似乎被誇大;及美亞的共同控制實體的兩家附屬公司在沒有擔保的情況下,向供應商分別支付1,000萬美元及400萬美元的重大預付款項,而該等款項似乎無法收回。

  核數師於2012年8月向美亞表示,假如有待處理的審核事項未獲解決,他們便會就財務報表發出有保留的審核意見。而美亞在2012年12月27日接獲核數師的呈辭書,但卻在2013年1月23日才披露核數師的辭任以及有待處理的審核事項的簡要資料。

  因此,審裁處裁定,核數師辭任的消息、有待處理的審核事項及可能有保留意見的審核報告,以及予供應商的1,000萬美元預付款項是關乎美亞的具體消息,在當時屬股價敏感資料,原因是會被投資者以負面信息看待,並會對美亞的股價造成影響,及並非普遍為公眾所知。

  下一步,審裁處將在2017年3月15日就擬對美亞以及其現任和前任高級人員施加的命令進行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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