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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警惕反對派製造特首「流選」\周八駿

時間:2017-01-26 03:15:10來源:大公網

  2017年行政長官競選已進入參選人分別爭取提名階段。政界和媒體流傳關於中央屬意林鄭月娥的消息。反對派人士以及親反對派的一些人不以為然,聲言中央放手讓港人挑選行政長官。有人甚至揚言只有這樣香港才會政通人和。

  中央有憲制責任主導選舉

  根據國家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行政長官在香港本地選舉產生而由中央任命,對中央和特區負責。中央領導行政長官選舉,確保香港本地選舉產生的行政長官當選人為中央所任命,是行使憲制權責。從第一任行政長官選舉開始,中央就一直高度關注歷任行政長官選舉參選人和候選人,內部評估誰人較為適宜當選並予以引導。誠然,中央領導歷任行政長官選舉的做法也因時而宜。

  1997年第一任行政長官選舉投票前,主管香港事務的中央領導人向建制派表明,中央無傾向性人選,是因為當時流傳某人為中央所內定,與實際情況不符。那時參選的四位知名人士均屬愛國愛港陣營,但誰更適合出任第一任行政長官,中央的看法是與大多數選委和大多數香港居民意見一致,並非被傳說的那一人。中央有關領導人澄清一種不實之說,不啻支持中央與大多數選委和大多數香港居民的共識,選舉結果證明這一點。概言之,在當時具體情況裏,中央澄清沒有傾向性人選,就是領導當時行政長官選舉的一種策略。

  2002年第二任行政長官選舉、2005年第二任行政長官中途更替及2007年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都是在中央領導下進行,有關人選為中央所屬意。2012年第四任行政長官競選「峰迴路轉」,一直是在中央的領導之下。中央領導行政長官選舉一以貫之。反對派人士以及親反對派人士是因為他們對個別行政長官參選人情有獨鍾而要求中央放棄行使其必須行使的憲制權責。

  誠然,因應香港政治基本矛盾深化和惡化,中央對2017年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的領導有新舉措。

  第一,中央批准曾俊華辭職的時間明顯超過批准林鄭月娥辭職時間。

  曾俊華是在2016年12月12日提交辭呈,中央是在2017年1月16日批准。林鄭月娥是在2017年1月12日提交辭呈,中央是在2017年1月16日批准。我理解,這是因為曾俊華作為財政司司長不顧2017/2018財政年度預算案的編制而欲搶佔行政長官競選之先機,而林鄭月娥是協助行政長官完成了2017年施政報告的撰寫。

  第二,通過媒體和愛國愛港陣營重要人士,公開支持林鄭月娥參選,同時敦促建制派其他幾位參選人顧全大局。

  四位參選人各有長短,但只有一人能當選行政長官,必須綜合考慮各人優缺點來判斷誰更適合。能夠做到這一點的惟有中央,必須那樣做的也惟有中央。因為建制派內部已形成若干不同的利益集團,同時,外部勢力對建制派的滲透更隱蔽也更惡劣。

  早在兩年前「佔中」的「硝煙」未退,關於普選行政長官的政制改革鬥爭進入白熱化階段時,有人就籌謀「造王」企圖推舉其心儀者出任第五任行政長官。香港的重要人士關心香港政治、希望行政長官人選為其所贊同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欲「造王」、操縱行政長官選舉,則是挑戰中央的憲制權責,在法律上和政治上均為「僭越」。

  建制派參選人須顧大局

  反對派人士以及親反對派的人士要求中央放棄對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的領導,無非是為了他們心儀者有機會當選。為達此目的,從2012年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開始,反對派就組織所謂「民間公投」,一方面動員反對派的支持者以壯大反對派陣營,另一方面對行政長官選舉施加影響。他們參加2012年行政長官選舉的代表就是參考當時「民間公投」產生的。這一回,戴耀廷、鄭宇碩等又如法炮製,再次組織「民間公投」來影響反對派參選人的產生並影響行政長官選舉。

  在前幾任行政長官競選過程中,建制派集體抵制反對派的「民間公投」,建制派參選人也同反對派劃清界限。必須警惕的是,在當前第五任行政長官競選過程中,已呈現一部分建制人士可能同一部分反對派人士合流之風險。

  1月21日,「民主300+」會商反對派選委的提名策略,決定「有智慧、有策略地」提名,不排除提名不同人士促成有競爭的選舉,以對抗所謂「中聯辦操控選舉」;並且,要看清楚形勢,留待提名期最後一刻下決定。

  香港政治形勢空前複雜和惡劣。有人鼓吹,中央放棄對行政長官選舉的領導,香港便能政通人和,這是一派胡言。建制派參選人必須顧全大局。能否顧全大局,是對建制派參選人政治立場的嚴肅考驗。建制派參選人如果「自相殘殺」,那麼,當前,行政長官選舉有流產之虞,今後,建制派可能分裂;反對派及其後台老闆將「漁翁得利」;「一國兩制」與時俱進將遭遇更嚴重障礙和困難。

作者為資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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