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深圳寶安機場設置了標識非常明顯的充電寶暫存、自棄辦理處。
【大公報訊】綜合新華社、南方+報道:為切實保障航空運行安全,日前,中國民航局發布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
據了解,近期多個頭部品牌充電寶廠家因電芯存在安全風險對多批次產品實施召回,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撤銷或暫停了多個充電寶及電池芯廠家3C認證。
「部分沒有3C標識的充電寶由於缺少對於原材料等方面的管理,可能導致少數產品在使用後產生鋰枝晶刺穿隔膜,進而發生過熱甚至燃燒。倘若旅客攜帶這樣的充電寶登機,將給民航安全運行帶來風險。」航科院危險品中心實驗室主任楊強說。
據民航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民航局決定在現行政策基礎上,按照國際通行的《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進一步採取嚴格的管控措施,並要求民航相關單位加強組織、做好宣傳告知、嚴格查驗、改進服務、做好應急準備等工作。
航空公司應加強警示宣傳
根據通知,各航司及其代理人應加強對充電寶起火冒煙事件的警示宣傳,讓更多旅客了解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和管控政策,積極引導旅客不攜帶不合格充電寶乘機。各機場要充分利用廣播、動態顯示屏等形式,在安檢通道、值機櫃台等醒目位置張貼宣傳資料或增加提示環節,多場景密集宣傳攜帶充電寶乘機安全風險及管控政策。
根據通知,各機場安檢部門要加強對旅客隨身攜帶充電寶查驗,嚴防旅客攜帶不合格充電寶乘機。各航司、機場要在安檢現場增派工作人員,做好旅客的服務指引及解釋工作。要合理設置旅客對充電寶的自棄、暫存區域,明確暫存手續和流程,為旅客自棄、暫存提供便利,提升旅客對政策的理解度和配合度。
據南方航空公司有關負責人介紹,26日,南航結合民航局緊急通知,在官方微博發布溫馨提醒;27日,南航官網、App、小程序發布關於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要求的緊急通知。後續還將在候機樓加強與機場安檢聯動,做好面向旅客的宣傳告知和解釋服務工作。
廣州白雲機場和深圳寶安機場均設置了充電寶暫存點,其中深圳寶安機場的暫存期限為7天,辦理後工作人員將為旅客開具回執單,旅客可在暫存時限範圍內憑回執單領取,逾期將視為自棄處理。
各機場須滿足旅客充電需求
為確保旅客過檢前知曉最新通知,26日晚,杭州蕭山國際機場連夜在問訊、值機、安檢等出行動線上設置150餘處醒目提醒,列明具體要求及部分被召回型號或批次。同時設立充電寶「核驗處置點」,崗位安檢人員針對旅客普遍關心的「充電寶攜帶規定」「寄存與領取」等問題,進行現場溝通與解答。
通知明確,各機場要參考《航站樓旅客便攜式電子設備充電設施建設指南》,抓緊做好航站樓內旅客充電設施的加裝、維護,提高充電設備設施的可用性、可得性,更好滿足旅客進、出港時的充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