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梁振英在施政報告中回應了勞福界要求取消強積金對沖的訴求,亦平衡了各持份者的權益/大公報記者何嘉駿攝
強積金對沖議題於社會爭論多時,特首梁振英昨在施政報告明確建議,逐步取消強積金與遣散費或長服金「對沖」,他期望方案能得到僱主諒解,締造更和諧的勞資關係,惟商界紛紛表明不接受方案。政府建議涉及三大元素,包括「劃線」決定取消後對沖後不設追溯期、政府一筆過撥款60億元,10年內分擔僱主部分額外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開支,以及將長服金及遣散費補償工資比例由三分二降至每月工資的一半。/大公報記者 張月琪 李淇
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終出爐,梁振英承認,在施政第五年才提出解決對沖及退保,是基於各種顧慮。他指香港已十多年沒有碰這問題,僱員不開心的同時,亦因經常提出該訴求而令僱主也不安樂。梁認為,現時建議的對沖方案,不但平衡僱主和僱員的考慮,也考慮僱主額外開支而提出補助,認為是最好的平衡方案。他希望,方案能夠在社會上得到僱主諒解,讓香港朝這方向行出一步。
已平衡各方 擬進行諮詢
據積金局數據,2001年7月至2016年9月期間,用以「對沖」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強積金總額為313億元;去年1至9月間,用作「對沖」的金額為29.25億元,相當於同期強積金提取總額的25%。
施政報告提到,政府會取消強積金對沖,實施後將不具追溯力,即僱主在建議實施日期前的強積金供款將獲「豁免」;實施日期後受僱的僱主供款,則不可再用於對沖。政府指,由於遣散費和長服金部分功能與強積金制度重疊,建議降低實施後所引致遣散費或長服金款額,由目前服務滿一年可獲每月工資的三分之二作為補償,下調至每月工資的一半。
另外,為協助僱主,尤其是中小企,政府會自實施取消對沖起的10年內,分擔僱主的部分額外遣散費或長服金開支,據了解,政府昨約見商界人士期間透露,估計取消對沖為僱主帶來額外5%至6%成本,故政府建議首兩年的資助金額為2.5%。
政府消息人士指,政府會就建議向各持份者展開三個月諮詢,強調政府有誠意解決對沖問題,並平衡了各方權益。消息又指,政府會於退休保障撥備的500億元中,一筆過撥60億元,10年內資助僱主對沖取消後部分成本,並考慮逐步遞減補貼比率,而僱主須先支付有關費用,再向政府報銷。由於取消對沖後,僱主或為長服金作撥備,政府預料未來10年稅收因而減少最高180億元,其後政府不再補貼僱主,每年少收稅款最高達26億元。
勞福界支持 商界不接納
積金局歡迎取消對沖建議,認同「對沖」削弱了強積金制度的退休保障功能,令強積金資產流失。勞工界及社福界也支持取消強積金對沖,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認為,今次方案是一個進步,方向正確,呼籲商界為社會公平和諧,不要阻撓取消對沖,也不要刻意危言聳聽會出現裁員潮。
被問到工聯會是否接受政府建議,黃國健指勞工界最關注補償工資比例由三分二降至月薪一半,稍後聯同勞顧會勞方代表舉行大型的勞工界諮詢大會。勞聯認為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與強積金的功能完全不同,不應以降低遣散費及長服金的數額交換取消對沖的功能。
商界則表明不接納建議,廠商會重申工商界反對取消對沖安排,認為對商界尤其是中小企帶來沉重財務負擔,加重初創企業壓力。香港總商會主席吳天海強調,取消對沖對僱主不公,強積金對沖只是退保其中一環,當局必須以整全而非現行的零散方式,處理退保議題。香港工業總會指,中小企業邊際利潤微薄,一般只有2%至3%,原已經營困難的中小企可能被迫結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