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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醫保非立法形式推行 明年敲定稅項扣減細節

時間:2017-01-09 22:04:04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月9日訊 (記者 張琪)醞釀接近10年的自願醫保計劃,食物及衛生局早年提出符合12項「最低要求」,包括「保證續保」、「不設終身可獲保額上限」、「最低保障限額」等,並在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4月16日期間就自願醫保計劃進行公眾諮詢。食物及衛生局今日公布的自願醫保計劃諮詢報告,顯示因市民對以公帑設立高風險池意見分歧,決定最終只會落實當中10項「最低要求」,「必定承保」及「保單自由行」則會暫時擱置,及暫緩成立公帑運作的高風險池。

  食物及衛生局發言人表示,政府將會透過非立法形式建立的框架推行自願醫保計劃,以減少設立全新規管架構對業界帶來意料之外的影響,及令市民盡快受惠和獲得更佳保障。發言人續稱,食物及衞生局將設立自願醫保計劃辦事處,審核符合自願醫保計劃規定而令投保人可享稅項扣減的產品,並預料明年敲定自願醫保計劃實務守則和稅項扣減安排的細節。

  最新提出的自願醫保計劃,將其分為兩個類別「標準計劃」和「靈活計劃」,但均可享有稅務扣減優惠,其中「標準計劃」需符合10項「最低要求」。至於新增的「靈活計劃」設計彈性更大,但需符合「標準計劃」的基本保障。同時,「靈活計劃」亦有較寬鬆的賠償限額,例如較高級別的住宿及膳食,或範圍較闊的住院保險保障,而附加保障部分所受的限制也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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