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月6日訊(記者葉漢亮)六旬男補習教師去年11月上門為一名11歲女童補習時,多次伸手觸摸女童胸部,更企圖伸手入女童褲內,男教師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今於觀塘法院判監6個月。
被告男教師黃鐘康(66歲)求情指,已先後向事主及其家人致歉,對事件知錯及感到後悔,期望得到他們的原諒,並指自己年事已高,不會再犯,希望可輕判。
裁判官周至偉判刑時指,被告行為嚴重,破壞了學生對其的信任及尊敬,受害女童的年紀少,被告與事主的年齡相差巨大,法庭對保護兒童有重要責任,判其監禁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