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2月29日訊(記者陳卓康)一名苦讀至29歲才考入港大的文學院學生,因父母拒絕再供書教學,在求職心切下竟偽造律師行的推薦信,騙得木球會文員一職,但最後東窗事發。涉事港大生葉家銘今早就一項欺詐罪,被九龍城裁判法院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被告在本年7月應徵木球會文員一職時,向會方呈交偽造推薦信,信中指被告曾在某律師行擔任訴訟事務文員近6年。木球會不虞有詐遂決定聘用被告。及後,木球會向相關律師行查詢被告履歷,才發現被告從未在該律師行工作。據庭上透露,被告曾三度考入港大失敗,其父母目被告年近三十,卻從未工作,決定不再供養被告。但被告在本學年終考入港大,因急需學費及生活費,因此犯案以求一職維生。
判刑前,辯方指被告坦白認罪事,又已向木球會邀還工作薪金約3,900元。裁判官認同被告有真誠悔意念被告初犯,決定給予被告機會改過,輕判被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勉勵被告要好好發奮受功,珍惜得來不易的大學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