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學術委員會委員白明對《大公報》表示,此例是中國首起反規避調查,針對的是那些將應該受到處罰的商品包裝成合規商品,以規避處罰的行為。「這是打着幌子,變相躲稅的一種行為。」白明認為,中國此舉釋放出兩大信號:一是我們將堅定不移地維護貿易公平;二是對貿易規則漏洞的精準修補,表明我們在應對破壞貿易公平的行為上更加遊刃有餘,不給其留下「可鑽之空」。
值得注意的是,反規避調查有法可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36條規定,商務部可以自行或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法對規避對外貿易救濟措施的行為進行調查。白明指出,此前先是因為美國涉及傾銷行為,中國響應企業訴求對其徵收反傾銷稅,做法符合世貿組織規則,之後再因美國規避反傾銷措施,最後中國才對原產於美國的相關光纖產品實施反規避措施。
白明表示,美國口口聲聲指責其他國家破壞貿易公平,而實際上,其很多做法本身就是對全世界貿易公平秩序的一種挑戰和損害。「如果我們不對美國規避反傾銷措施的行為加以阻止,中國維護貿易公平的措施就失去了嚴肅性。」他說,中國拿起反規避的武器,既捍衛了本土企業公平競爭的環境,也為多邊貿易體系的維護貢獻了中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