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林少權/攝
大公網12月23日訊(記者葉漢亮)今年一月發生的圍堵港大校委會案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控方所有證人已完成作供,法庭裁定兩名被告表證成立。案件下周三續j審。
辯方透露,四名辯方證人包括港大校長馬斐森、時任校委文灼非、校委楊紫芝、副校長蘇彰德將不會出庭。兩名被告亦未決定是否自辯
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就涉嫌恐嚇李國章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受審,而港大學生會前外務副會長李峯琦就涉嫌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的傳票案則與馮案合併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