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導遊工會促釐清強迫購物刑責

時間:2016-12-23 03:15:16來源:大公網

  圖:勞聯與導遊工會要求政府釐清法律責任,保障導遊權益 大公報記者徐曉彤攝

  【大公報訊】記者徐曉彤報道:政府擬立法打擊強迫購物,有前線導遊指出,根據旅遊業議會《導遊作業守則》,導遊必須按旅行社指示完成購物行程,擔心負責帶旅客進入店舖消費的導遊會誤墮法網,又認為強迫購物的法律責任不應由導遊獨力承擔,法例應釐清導遊的角色和責任。

  政府早前就草案提交的立法建議中,要求導遊確保旅客安全和利益,以及不能迫使旅客進入或逗留店舖,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一年。勞聯與香港導遊總工會召開記者會,就政府將於明年提交的《旅遊業條例草案》表達前線導遊的意見,要求釐清法律刑責。

  身兼前線導遊的香港導遊總工會理事長黃嘉毅稱,目前本港「零團費」問題仍然嚴重,內地來港旅行團逾九成都是「零團費」購物團,導遊亦必須按旅行社指示完成購物行程,令導遊成為旅客和旅行社的磨心。至於立法建議導遊須確保旅客安全和利益,黃嘉毅質疑若旅客遺失錢包會否都屬導遊責任,擔心涵蓋範圍太大,令導遊承擔過大責任。他期望政府清晰釐清導遊和旅行社的法律責任,以免導遊誤墮法網。他又稱,導遊常需為旅行社墊支費用,如隧道費和泊車費等,事後一般難以追回墊支款項。他自己便曾被旅行社拖欠累積共10萬元的墊支費用,最終旅行社結業有關款項無從追回。他認為將來立法應將有關指引改為「旅行社不得拖欠導遊墊支」亦應為旅行社退還墊支設立時限,以保障導遊權。

  勞聯副主席林振昇稱,贊同立法加強規管旅遊業,認為有助香港旅遊業長遠發展,希望政府能聽取業界意見,釐清法律責任問題。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