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2月19日訊(記者梁康然)一名無良司機不單非法載客取酬,更禁錮一名首次來港參與世衛會議的非洲坦桑尼亞女醫務官員,迫使她交出2880元「車費」。區域法院今早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涉事司機決定上庭自辯,他宣稱自己學歷低,英文不好,當日只是按收「車資表」內容收費。
案情指,被告在2015年11月16日於香港機場非法接載事主坦桑尼亞衛生部化驗所女部長Mosha Shakiwa Fausta Franklin。雙方原定協議以300元車費前往尖沙咀金域假日酒店,但被告車輛行至青馬大橋,索過橋費700元,之後再抬價至2880元。事主表示無現金,就遭被告禁錮在車內,直至事主交出身上僅有500美元現金才讓事主下車。事後被告在酒店內報警。事主表示,來港前世衛曾提供資料,指機場前往金域假日酒店,車資約為254港元左右。
被告早前只承認非法載客取酬,無第三者保險下駕駛兩罪,否認盜竊、禁錮、行劫三罪。法庭聽取控方舉證後,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
被告上庭自辯時稱,學歷只有小五水平,過去曾當的士司機,及至40來歲時因受腰痛影響,才轉當七人車司機。他稱,在事發日在機場兜客時,事主上前問被告是否「taxi?」。被告就讓事主上車,並詢問目的地。雙方從未議定車資,被告只稱有指定收費(fix the price)。
被告表示自知英文不好,沒有與事主交談。直至將至抵達酒店前,才問對方是否有港幣(do you have Hong Kong dollar ?)。事主當時只回覆「多少?」(how much ?)。當到酒店門前,被告就取出「車資表」指車費為2880元。被告強調不曾禁錮事主,只是對方身上只有美金500元,才以此為車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