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爆竊積犯爆後偷的士代步候判

時間:2016-12-12 18:02:44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2月12日訊 一名爆竊積犯在本年初,一個月內連環爆竊的士內財物,更膽大包天為省回家路費,竟偷走整架的士自用,最後被告在的士內過夜睡覺,其間被巡警發現,上前調查揭發事件。涉案積犯黃家輝今昨早於區域法院承認盜竊、偷車、無牌駕駛等共14項罪名,法庭決定將案件排期至12月20日判刑。

  被告黃家輝(40歲、無業)被控於2016年1月至2月於香港仔連連爆竊的士內財物,部分的士車窗更被打碎。被告犯案期間,更偷走的士作代步之用,被控企圖盜竊、盜竊、無牌駕駛、無第三者保險駕駛等共14項罪名。

  案情指,被告主要以無關好車門、車窗之的士埋手,在2016年1月至2月間不斷爆竊停泊在香港仔一帶之的士。及至在2月18日,被告於香港仔余振強紀念第二中學外偷走一部的士代步,隨後將的士從香港仔駛回屯門寶田邨居所附近。之後被告佔用的士達一個月,至3月16日夜上,警方接報稱元朗東堤街有一部可疑的士,派員前往調查時,發現該的士屬失車,被告則在車內熟睡。

  被告在庭上認罪後,控方指被累有逾40個案底紀錄,大部分屬盜竊案。辯方指,被告有毒癮,因財困而犯案。被告偷的士只為省車費,無意載客取利。法庭認為被告無牌駕駛一段長遠距離,對沿途人士構成危險,令刑責加重,決定先收押被告,至12月20日判刑。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