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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富商欠賭債4.8億被綁架 6綁匪判囚6至15年

時間:2016-12-09 15:51:14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2月9日訊(記者葉漢亮報道)內地知名地產商人在澳門賭廳欠下4.8億港元巨債,前年11月與內地律師來港商談還款事項,在酒店外被綁架,以及禁錮在郊外村屋,其間綁匪自稱是國安局,更恐嚇兩人若籌不到錢,會將他們活埋,剪掉律師手指等。6名綁匪分別認罪及被裁定綁架及非法禁錮等罪成,今在高等法院被判囚6至15年。

  法官斥,綁架是邪惡及令人髮止,綁匪利用死亡威脅受害者及家人交出贖金,冷血地榨取金錢,法庭須予以嚴懲,以收阻嚇作用及反映公眾對此罪行的厭惡,保障公眾安全。

  四名被告分別被裁定綁架、非法禁錮等罪成,首被告黃維新(45歲)被判監15年、第4被告林賜鎮(37歲)判監6年、第5被告彭志興(42歲)及第6被告劉子偉(47歲)同判監12年。次被告彭志剛(40歲)及第3被告張偉宜(44歲)則認罪同被判監10年。而案中主謀、賭庭庭主陳威政仍然在逃被通緝。

  由於事主在內地具知名度,法庭下令保密其身份,不得公開其名字,僅以英文字母W.Z.代稱。案情指,事主W.Z.在內地經營地產,2013年認識在澳門開賭廳的陳威政,2014年4月在澳門賭廳欠下4.8億港元巨款,為商談還債,同年11月1日與內地律師從深圳來港。

  W.Z.與內地律師登上由案中部分被告安排的車輛,期後突然在車內遭毆打,並被載到梅子林和下徑口村的村屋禁錮,其間有人自稱是國安局,威脅W.Z.若想保命及不連累家人,便應通知家人或生意拍擋安排還債。至11月6日凌晨,W.Z.與律師趁機逃脫。案件審訊期間,庭上曾播出數段夾雜男性慘叫聲的電話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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