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一名的士司機,今年七月接載五名乘客期間,涉嫌在車廂內露出陽具,坐於前座的女護士驚恐下用手機拍下罪證,下車後報警。涉事的士司機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昨於觀塘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
被告李國成(40歲),被控於今年七月五日,在其駕駛座露出陽具。裁判官吳重儀昨裁決時指,案中女事主任職護士近十年,每星期為多名患膀胱病的男病人清洗下體,認為女事主見得較多性器官,不會錯認陽具為安全帶,接納其證供,裁定她為誠實可靠的證人。
辯方求情指,被告患有皮膚癬多年,案發時亦沒有特別靠近女事主,以及沒有刻意引起關注。吳官聞言即指「坐隔籬仲唔夠近?」又斥,神志正常的司機不可能在駕駛期間,把褲子褪到屁股以下而忘了穿回,認為被告指脫褲搔癢的說法只為脫罪。法庭將案件押至本月21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