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2月1日訊 有糧油食品店因5毫子而被罰5000元。長沙灣「祥興糧油零售批發」因三度違規免費派出膠袋,最後被環境保護署以《違反產品環保責任條例》作出刑事檢控,被觀塘裁判法院被罰5000元。是為膠袋繳費在2015年4月實施以來,首宗以刑事檢控的定罪個案。
案情指,被告祥興糧油先後在2015年12月、2016年2月被環保署執法人員發現,無按法定要求向顧客發出膠袋時收取最少5毫費用。署方兩度向祥興糧油發出定額罰款告票,各2000元。至2016年7月19日,署方人員再放蛇於店內購買包裝咖啡,同時向店方索取一個膠袋。在完成買賣後,店方全無向署方人員收取膠袋費。
事後,署方向祥興糧油提出刑事檢控。祥興糧油代表在庭上即時認罪,觀塘裁判法院判被告罰款5000元。
被罰款的祥興糧油如常開舖。祥興糧油店主鄭先生受訪時坦言罰款金額很重。他解釋過去的確曾為方便街坊而免費派膠袋。他又稱自己並不熟悉有關條例,環保署早前發出告票後,都有給予有關膠袋費的簡介單張,但他仍未完全掌握什麼貨品可豁免,苦笑稱:「罰多幾次就自然會知。」
當年推動政府實施膠袋費的環保團體「綠領行動」,其總幹事何漢威回應本案稱,本港不少商戶對膠袋費認知不多,有些店舖因過去營商慣習,會向街坊熟客免費提供膠袋。他認為本案對各商戶都有很大警惕作用。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克勤就稱,違例免費派膠袋情況嚴重,本案只是冰山一角,認為有需要加強宣傳教育工作。至於罰則方面,他認為目前罰款金額對大部分關商戶仍屬大數目,有阻嚇力。
據環保署發言人表示,購物塑膠袋收費在2015年4月1日全面實施以來,截至今年11月30日,署方已巡查各類零售點逾7.1萬次,其間向違規商戶共發出302張定額罰款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