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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教資會秘書處回應研究資助局成員申報利益情況

時間:2016-11-30 21:16:05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1月30日訊 就傳媒近日查詢有關審計署署長報告書《研究資助局對學術研究項目的資助》中提及的四位研究資助局(研資局)成員在2012/13及2013/14申報利益事宜,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秘書處發言人回應指,研資局下設學科小組負責按照外部專家評審(peer review)機制評審撥款申請,所有學科小組主席均為非本地學者,學科小組成員必須申報利益,如小組成員曾就某個申請項目申報了利益,該成員便不能參加該申請項目的評審工作。傳媒提及的四位研資局成員並非學科小組成員,他們沒有參與有關的評審工作。

  教資會秘書處發言人又指,研資局大會負責審批各項資助計劃的撥款總額,所涉及的建議項目逾千個,在2012/13及2013/14的審批過程中,研資局大會考慮學科小組主席的報告,這些報告不涵蓋個別申請項目的詳細資料,包括申請者的身份。發言人稱,研資局成員並不知悉個別申請項目是否獲得學科小組推薦,由於並無任何實質上的利益衝突,研資局並無要求個別成員在討論學科小組主席報告時作出利益申報。

  發言人指,研資局明白基於社會未必完全了解大會及學科小組的運作模式,有人或會因此對以往的做法產生利益衝突的觀感,為避免任何利益衝突的觀感,由2015年6月起,研資局已要求成員若曾提交申請項目,便應在大會聽取學科小組主席的報告時離開會議室,不參與有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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