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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若海:法庭是唯一的合法仲裁者

時間:2016-11-25 22:44:46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1月25日訊 (記者 葉漢亮)梁、游就宣誓司法覆核提出的上訴今繼審。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陳詞重申,本案件毫無疑問觸及《基本法》104條,屬憲制問題,法庭有權介入,更是唯一合法的仲裁者。

  余若海續指,根據《立法會條例》第73條和《宣誓及聲明條例》21條,法庭有司法管轄權介入立法會議員宣誓,《宣誓及聲明條例》應用範圍不只局限立法會宣誓,還包括法官、行政長官的宣誓。

  余舉例指若根據上訴方理論,法官在行政長官面前作宣誓,只有行政長官是法官誓詞的最後仲裁者,余不認同,因按條例,只有法院才是誓詞最終的仲裁者。

  余認為上訴方將監誓人的「行政管理職能」錯誤混淆為「司法職能」,而立法會將裁定議員資格的爭議交由法庭處理,上訴方的不干預原則根本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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