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何進昇報道:為加強處理樓宇滲水個案時的協調,食物環境衛生署和屋宇署於10年前組成聯合行動,處理滲水個案,但審計報告發現,打擊滲水效率不升反跌,調查成功率更由2007年的46%,跌至去年36%。審計署形容情況令人關注,要求兩署加強行動提高成功率。
屋宇署與在食環署轄下19個分區的辦事處,合作處理市民舉報的滲水個案,去年接獲29617宗舉報,較2007年暴升71%,但當中僅有36%個案成功查出滲水來源,較2007年的46%成功率顯著下降。而且部分個案處理需時甚久,去年四月至今年三月完成行動的28332宗個案中,9710宗的完成時間超過133日,其中2%更需兩年至7.5年才完成。截至今年三月,超過1.5萬宗尚未完成個案中,逾40%超過133日仍未完成,其中逾千宗已花了2.2至8.3年處理。
兩署解釋,該計劃制定的133日處理時間上限,只用於簡單容易處理個案,若涉及樣本化驗或需向法庭申請入屋令,需時較長,時限上限便會變得不太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