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去年的鉛水事件,多個公共屋邨被驗出食水含鉛量超標
【大公報訊】記者曾敏捷報道:鉛水事件善後工作遭質疑,審計報告揭發房屋署三宗罪,包括處理抽樣數據混亂,漏報兩鉛水超標樣本;七次跨部門會議無紀錄,但涉及剔除部分含鉛食水超標樣本的重要決定,六個被剔除樣本一半覆驗仍超標;以及未有為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的租住單位抽樣驗水。審計署要求當局再為公屋驗水時需加強數據核實並做好妥善記錄。
鉛水事件爆發至今已一年多,11個食水含鉛超標屋邨的居民生活仍受影響。審計署昨日就公屋維修保養和安全問題發表報告,指出房署向房委會和立法會匯報的驗水結果數據及資料,與水務署的來源數據有差異,而房署亦在今年八月承認,漏報了在啟晴邨被公布為受影響屋邨後抽取的兩個不合格樣本,故11個受影響屋邨的不合格樣本總數應為93個,而非91個;在三個屋邨抽取的食水樣本數字於公布時不準確,受影響屋邨數目則維持不變。
跨部門會議無紀錄
審計署指,房署公布的抽驗數據是否準確,影響公眾對公屋鉛水問題的了解程度,促請房署與水務署加強數據核實,確保向房委會或立法會提供的資料準確。
審計署又發現,鉛水事件爆發後,運房局、發展局、房署、水務署等多個部門參與的29次跨部門會議,頭七次都無會議紀錄,但當中涉及處理55個不合準則樣本的重要決定,包括剔除六個分別來自石硤尾邨第二期、紅磡邨、水泉澳邨及怡明邨的水樣本,剔除原因與環境污染和抽樣問題有關,該六個單位其後再檢測發現,水樣本的含鉛量明顯減低,但當中仍有三個超出世衛所訂每公升含10微克的標準。
卸責無為租置屋邨驗水
審計署認為,公眾非常關注鉛水事件,而跨部門會決定如何跟進,房署卻對七次跨部門會議無備存決定摘要,做法未如理想。審計署又質疑,房署沒為五萬多個租置公屋單位驗水,理由是驗水與否應由有關業主立案法團決定,但無證據顯示房署曾聯絡法團。
鉛水事件後,房署陸續為受影響屋邨單位加裝濾水器,但截至今年七月,11個鉛水屋邨的2.9萬個住宅單位,7.4%仍未安裝,原因包括住戶拒絕安裝、使用後退還濾水器,或未能聯絡。房委會要求涉事四個承建商自費為租戶更換不合規格的喉管,其中在公用地方的換喉工程進展由18.5%至45.6%不等。
審計署建議房屋署長,日後為公屋重驗食水時,應與水務署署長合力加強數據核實,採取措施確保為所有有關取樣事宜的討論備存妥善紀錄。審計署亦建議當局,繼續聯絡未安裝濾水器的住戶,讓他們考慮安裝濾水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