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1月21日訊(記者梁康然)一名男子涉嫌在15年前參與綁架6歲男童事件,之後潛逃內地。涉案男子蘇浩彥早前返港時被捕歸案,案件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表示,需要取回當年的案件檔案,並要為被告進行DNA比對,過程需時,要求法庭將本案押後一個月多。法庭接納要求,案件押後至12月30日再提訊,其間被告還押。
被告蘇浩彥(37歲)被控在2001年6月29日於屯門兆麟苑兆麟商場外,聯同其他不知名人士主綁架一名姓馮的6歲男童,意圖用以交換取得贖金。被告暫毋需答辯。控方指,當日被告與如黨取得贖金後,被埋伏的警員追截,但成功逃脫並潛逃內地。而在2002年時,被告的同黨鄭泰利自首認罪,被判刑7年。
控方認為有需要取回當年的案件檔案,作進一步鑑證,如DNA比對等等,要求將本案押後,法庭批准控方要求,至12月30日再提訊。辯方無保釋申請,被告還押候審。
據資料,本案肉參的父親是一名工程公司東主。在案發日,被告與同黨一干人趁男童放學被母親接回家時,強行綁走當年只有6歲的男童,並勒索500萬元,經多日討價還價,父親只能提供95萬元。被告一干人於上水某露天停車場取得贖金後,即被在場埋伏的警察局圍捕,但成功逃走。
被告同黨之一鄭泰利,事後自首被判囚7年。而被告潛逃內地後銷聲匿跡一段時間後,於2005年因參與販毒被捕判監,至近日被告返港時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