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游蕙禎、梁頌恆上月在立法會就職宣誓上鼓吹「港獨」並以「支那」辱國。日前高等法院就政府提請的司法覆核案宣判,裁定梁、游宣誓無效,自十月十二日起取消兩人就職議員資格,其議席懸空。法官區慶祥同時頒下禁制令,禁止兩人以立法會議員身份行事。立法會秘書長將在二十一日內就議席空缺刊憲,當局之後可啟動補選程序。法官區慶祥在判詞中指,對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香港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賦予的權力,頒布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含義的解釋,該解釋對香港所有的法庭均具有約束力,而法庭應落實人大釋法的內容。
法院依據基本法,以及人大釋法的有關內容,對辱華播「獨」人士的違法行為作出了合法、公平、公正的裁決。當前香港司法機構在堅持落實基本法的同時,更從維護香港憲政制度的角度出發,使「一國兩制」在遭遇到新情況、新問題的過程中得以正確落實。尤其是在維護「一國」前提與利益這個全局性的問題上,香港司法機構樹立了應有的榜樣,彰顯了法庭守法護法、公平公正的鮮明形象。裁決得到社會各界一致稱讚,同時更給與侵害香港日久的「港獨」有力一擊,凝聚正能量,為社會伸張正義,為各領域的發展清除負面因素。
守護法治落實人大釋法
這次法院裁決的重要意義之一,是將人大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做出的解釋,落實到香港的司法體制當中。縱然當前部分反對派人士口口聲聲稱人大釋法妨礙「司法獨立」、違背「一國兩制」,但法院做出了應有裁決,給這些毫無根據的言論一記響亮耳光。事實證明,香港的司法制度從來都不是,而且不會成為極端分離勢力或激進反對派擾亂社會的藉口。「司法獨立」是「一國兩制」方針下香港所行使的制度,基本法中給與明確規定。但「司法獨立」不會超越基本法而存在,更不會與「一國兩制」方針相互牴觸。相反,在關鍵時刻,司法體系是維護地區法治,忠實執行人大釋法的守護者。
同時,這次法院裁決為今後處理有關事件提供了案例。這代表着「港獨」試圖侵蝕香港建制體系的美夢宣告破碎。依據人大釋法對於香港公職人士宣誓行為的明確界定,今後如再次出現類似事件,司法體系必定會依據基本法及有關釋法內容,剔除激進分離勢力,守護香港憲政制度。人大釋法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力,同時依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確保並敦促香港公職人員真誠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這是從香港建制架構內做起,使「一國兩制」方針得以正確落實,尤其是切實維護「一國」前提與利益,確保香港這座大廈的根基打得深,打得牢。
法官區慶祥在判詞中明確指出:「梁游兩人當日作出誓言的方式及方法,表示他們無意忠誠及從實地支持及遵守立法會誓言及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所列的兩項責任,因為他們並不承認『一國兩制』的原則及該原則下『一國』的重要性,而該等原則是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基石,以及奠定建基於基本法的香港憲制模式。」該判詞有利促進香港社會嚴肅對待「港獨」問題,明確「港獨」對於香港根本利益的損害。「港獨」侵擾社會多時。一直以來,香港存在別有用心的政客,不斷為「獨」瘤開脫罪行,甚至用「本土」、「自決」等「看上去很美」的訴求欺騙港人。
嚴懲「港獨」惡行彰顯公義
法官的判詞是一個驚雷。這是香港在經歷了「佔中」折騰、「港獨」興起後,由香港的法院及法官,站在法律公正嚴明的立場,對「港獨」本質進行一針見血的「診斷」。這同時對香港部分激進人士以各種藉口和理由僭建基本法、混淆視聽的行為說不。事實是「港獨」違背基本法,抵制「一國兩制」。基本法與「一國兩制」作為香港安身立命的根本,是香港的憲制性基石。「港獨」為法治所不容,為香港所不容,更為國家所不容。有關判詞是裁決梁游宣誓案件中的重點,其中的核心理念秉承基本法的立法原意,真切維護香港與國家之間密不可分的聯繫,為今後香港司法、立法與行政各部門機構以及社會各界凝聚共識發揮重要作用。
法院對於梁游宣誓事件的裁決是彰顯法治、順應民意之舉。在尊重香港現實的同時,維護「一國」前提與利益。這是香港司法機構切實執行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的優秀範例,從根本上維護了香港與國家的共同底線與利益;並在堅守「一國」大前提下,引導香港發展走上正確之路。同時有關裁決將人大釋法的內容有效落實到司法體系當中,為今後處理有關案件提供了良好案例。最重要的是,裁決一針見血的指出「港獨」違法違憲本質,守護了香港建制體制的健康運作。裁決得到香港社會各界的一致稱讚,為正本清源、守護法治正義開了一個好頭,為未來各領域的發展打下牢固的基石。
作者為全國政協委員,香港中華出入口商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