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政府於2007年實施《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全港約有三萬幢舊樓須改善消防設備,但一批舊樓業主因無法完成消防安全條例規定工程,面臨被消防處檢控。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建議政府增設消防設備津貼,減輕業主負擔。
梁美芬昨日與多名住在舊樓的退休老業主召開記者會,有灣仔舊樓業主表示,消防處四年前已發出維修指令,由於大廈並無業主立案法團統籌,部分業主拒絕支付費用,令工程未能展開。亦有土瓜灣業主指,大廈十四戶中,十一戶都改為劏房,難以聯絡其他業主商議工程,感到徬徨。
梁美芬認為,政府可成立專門基金,參考「樓宇更新大行動」做法,向經審批的有需要舊樓業主提供資助,消防處亦應酌情處理有實際困難的業主,增設消防設備津貼,減輕業主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