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本港不少地契將於2047年到期。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強調,特區政府有清晰明確政策以處理期滿地契續期事宜,又呼籲市民毋須憂慮,不要被無事實根據揣測或片面言論所影響,在恐慌中出售自己物業。
陳茂波昨日出席立法會大會,回答公民黨陳淑莊提出的口頭質詢時表示,政府於1988年制定《新界土地契約(續期)條例》,把1997年6月30日前屆滿的大部分新界土地契約續期至2047年6月30日。政府在考慮2047年6月30日期滿地契的續期執行安排時,會參考過往立法經驗。
陳茂波又說,地政總署近月已尋求土地註冊處協助,目標是整理和編備有關2047年到期的土地契約資料,以便為契約續期工作作出準備和安排。他表示,政府日後如透過立法方式一次過為大量同時期滿地契續期,將會根據程序把有關立法建議提交立法會審議。
本身是律師的工業界議員吳永嘉表示,律師為銀行提供法律意見時,會受到2047年期限所影響,期望政府能夠盡快透過立法釐清業界疑慮。陳茂波回應指,律師會參與到買賣物業及批出按揭事務,地政總署推行工作期間一定會與律師公會緊密溝通,又指目前市面上仍有一些餘下十多年的地契,仍獲銀行批出30年按揭,相信銀行能夠作出有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