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1月16日訊 高等法院15日就梁頌恆及游蕙禎的司法覆核所作出了裁決,裁定二人違反《基本法》第104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新社聯今發表聲明對此表示歡迎。
聲明中指出,梁、游二人在立法會就職宣誓的莊嚴場合上,作出完全違反依法宣誓規定的言行,更宣揚「港獨」和侮辱中華民族,激起市民大眾的強烈憤慨。所謂天地有正氣, 高院的裁決能正正彰顯出來,亦符合大眾市民的期望。
聲明強調,高院裁決符合《基本法》第104條和《宣誓及聲明條例》的規定,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解釋的要求,即所有公職人員在宣誓時,必須真誠、莊重、準確及完整地宣讀包括「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誓言。
聲明還表示,高院作出裁決和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解釋後,期望能減少日後在有關宣誓問題上會產生的爭議,讓立法會能正常運作。
聲明還強調,要求特區政府及立法會能盡快執行有關裁決。
高院裁決梁、游二人已於10月12日被取消其立法會議員資格,他們已無權以立法會議員的身份行事和享受相應待遇。聲明中還要求立法會秘書處盡快停止梁、游二人因議員身份而享有的待遇及權利,並追回已發放的薪酬及各項津貼開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