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根據釋法,梁頌恆及游蕙禎是拒絕及忽略宣誓,議員資格應被取消/資料圖片
行政長官及律政司司法覆核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案,高等法院今午宣布裁決,社會密切關注裁決結果。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以及多位基本法委員都指出,今次釋法非做不可,因為中央必定要明確指出不接受宣揚「港獨」,必須劃出紅線;人大釋法和基本法具有同等效力,各方都應該遵守和執行。/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梁、游兩人10月12日在理應莊嚴的宣誓儀式上發表辱華言論,宣揚「港獨」,被秘書長裁定無效。特首梁振英和律政司其後入稟高等法院,就梁君彥容許兩人再宣誓的裁決提出司法覆核。在法院審理司法覆核案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對基本法第104條進行釋法,規範宣誓形式。政府在補充陳詞中指,根據釋法,梁頌恆及游蕙禎是拒絕及忽略宣誓,議員資格已被取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無權再為兩人監誓,要求法庭宣告梁、游兩個立法會議席懸空。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今日下午三時半,高院法官區慶祥將會頒下書面判詞,預計會開庭約三分鐘。
中央必要明確不接受宣「獨」
梁愛詩昨日出席電臺節目時直言,今次人大釋法是非做不可,因「一個國家」是「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最基本條件,中央必定要明確指出不接受宣揚「港獨」,亦不希望有人在建制平臺上宣揚「港獨」。她又說,若最終有立法會議員喪失資格,都不是因為釋法,而是法庭也裁決他們不應該做立法會議員,有關人士亦不應該投訴,因為法庭已作出公正的決定。
不過梁愛詩亦不相信會有大批議員在人大釋法后,受到司法覆核的挑戰而失去議席,因司法覆核需得法院批準,法庭若認為無道理或無辯論機會,便無法進行覆核。
對于有立法會議員提倡民主自決或前途自決等理念,梁愛詩說,要視乎他們如何表述,才可判斷有否違反今次釋法的內容。她重申,「一國兩制」下香港是高度自治,但并非所有事都可自行決定,包括政治體制。
讓法院可根據釋法內容判決
原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民建聯會務顧問譚耀宗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法院審理有關宣誓的司法覆核案時釋法,是合時和必須的,雖然香港本地法例有針對不依法宣誓的后果的規定,但釋法能對基本法相關規定作出全面的解釋,清晰地闡述法例的要求,包括依法宣誓的含意、何謂依法宣誓及不依法宣誓的形式及后果等,讓法院可根據釋法內容判決,更有利于香港社會穩定及遏阻「港獨」。
多位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連日來接受相關訪問,譚惠珠指,人大釋法目的是令條文能按立法原意,及符合香港法律精神被引用及遵守,讓香港法官有更清晰的法理處理案件。她又說,今次釋法并無超越基本法第104條的相關規定,與本地法例及夏正文法官的判詞一致,而釋法本身就是法律,其內容自從法例存在就生效。
另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表示,釋法不單針對公職人員就任時宣誓,也提出了參選這些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是基于香港法例對參選及當選宣誓都有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要求,是次釋法只是將原有本地法例,提升至釋法文本,提供更清晰法理依據,做法符合法理及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