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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特首監誓更適合

時間:2016-11-09 03:15:12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李淇報道:宣誓風波鬧得沸沸揚揚,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表明,「監誓人」應在法律上代表特別行政區,且能夠向中央負責。全國人大代表鄭耀棠就直言,立法會秘書長沒有足夠的資格及權力為議員進行監誓,認同在未選出立法會主席前由行政長官擔任監誓人。

  回歸前的▉立法局/立法會▉議員由港督監誓;回歸後改由立法會主席監誓,但在未選出主席前,則由立法會秘書長負責。鄭耀棠指出,當年臨時立法會的宣誓儀式亦是由行政長官進行監誓,只是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這重任改由立法會秘書長擔當。

  他認為,秘書長只是立法會聘請受薪的職員,沒有足夠的資格及權力為議員進行監誓,建議在立法會未選出新一屆主席前,監誓應由行政長官負責,又強調這不涉行政干預立法,因立法會開會日期亦是由特首訂定的。對於有指應由議員先互相選出主席才進行監誓,鄭耀棠就直言說法行不通,因為議員未進行宣誓則沒有權力履行職責。

  另外,本土派於周日晚發動暴力衝擊,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更揚言這抗爭不是終點,鄭耀棠就表明對香港法治及執法部門有信心,直言一班烏合之眾出來發泄鬧事是絕不會勝利,因為「不是正義的行動必定不能得民心」。

  但鄭耀棠就認為,現時「港獨」分子行為日漸猖獗,有必要進行堵截,建議下屆香港政府應盡快就基本法23條立法,勿讓「港獨」等行為再發酵。對於反對派揚言沒有普選不能立法,他就反斥,國家安全及普選沒有關連,「沒有普選就不能立法保護國家安全,這個邏輯說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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