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香港郵政前客戶服務員串謀兩名舊同學,寄出超過三千件海外掛號郵件,其後向香港郵政訛稱逾一半郵件寄失,三年來騙取郵政逾45萬元賠償。
首被告為前客戶服務員陳嘉祐昨被判囚29個月,另兩名被告分別被判囚21及20個月,三人亦需分別向香港郵政償還15萬元。
案中三名被告,依次為香港郵政前客戶服務員陳嘉祐(31歲)、報稱無業的曹碩恆(31歲),及電腦系統分析員伍俊諺(33歲)。三人早前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官斥首被告徹底破壞誠信
法官陳廣池斥責首被告是案中始作俑者,香港郵政的「內鬼」,糾黨行事,其犯案過程長達兩年半,可見他並非一時衝動,徹底的破壞誠信,貪得無厭,判處監禁29個月,判刑已考慮他要向香港郵賠償得益。
陳官又指,案中另外兩名被告角色較被動,不牽涉破壞誠信行為,考慮到他們認罪、願意還款,以及個人和家庭等因素,分別判監21個月和20個月。
訛稱遺失郵件
控罪指,2012年某日至2015年5月20日期間,三人分別以「Mr Cho」、「Mr Ng」或「Mr Choi」名義,透過香港郵政以掛號郵遞方式,將3039件郵件寄往巴基斯坦、菲律賓、印度、意大利、英國及科威特,當中1531件因無法追查下落,被香港郵政當作遺失郵件。被告訛稱遺失郵件當中各載有一支價值約500元的派克原子筆,涉導致和誘使香港郵政向曹及伍發放合共逾45萬元,作為當中1398件遺失郵件的賠償。實際上,三人所寄只是每件幾元的原子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