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0月28日訊(記者朱晉科):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深圳大學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莊接受訪問時表示,人大釋法有三個可能性,一是終審法院提請釋法,二是特區政府向國務院提交報告請求人大釋法,三是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他認為,與宣誓有關的基本法第104條,涉及中央與地方關係的事務,符合釋法的條件。
宋小莊指出,即使人大釋法,亦不損害香港的司法獨立,因為基本法對此有明文規定。他又認為,人大常委會在「港獨」的問題上有需要釋法,無需僅限於宣誓的條文,例如可界定屬於「港獨」的違法行為,「人大釋法無範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