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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澤:特首為議員監誓更適當

時間:2016-10-26 03:15:10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朱晉科報道:國務院港澳辦原副主任徐澤昨日在中聯辦舉行約兩小時的講座,與約200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就「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實踐「溫故知新」。

  消息指,徐澤提到立法會議員宣誓,認為由行政長官監誓更為適當,而非由秘書處監誓。徐澤又以居港權案、23條未立法,以及反國教運動為例,指香港回歸以來基本法的落實出現問題,期望香港日後能全面、準確地貫徹基本法。

  昨日下午三時左右,約200名港區人大代表及全國政協委員來到中聯辦,包括政協常委伍淑清、劉長樂、劉漢銓、李澤鉅、陳永棋、唐英年,人大代表譚惠珠、馬逢國、葉國謙等,出席由國務院港澳辦原副主任徐澤主講的有關基本法的講座。講座時長約兩小時,由中聯辦副主任殷曉靜主持。

  最終解釋權在人大常委會

  葉國謙會後引述徐澤指,香港回歸19年來,基本法的落實出現問題,所以要全面準確貫徹基本法,又提到香港是實行行政主導,不行「三權分立」,而作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責任就相關問題表達意見。席上未有人談及特首選舉或選舉委員會選舉。

  有與會的消息人士指,徐澤提到基本法在實踐過程中發生很多重大事件,包括居港權案,23條未立法,以及反國教運動,都體現香港有人未能準確理解和執行基本法,例如終審法院法官審理涉居港權的吳嘉玲案時,曾指終院有權宣布全國人大和常委會的行為無效或違反基本法。

  另一消息人士引述徐澤指,中央是授權給特區,而非分權,香港實行高度自治,並非完全自治,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在人大常委會。

  消息又指,徐澤有談及宣誓風波,認為立法會有部分慣例搞錯了,立法會議員宣誓就職時,由行政長官監誓更為適當,而非由秘書處監誓。

  特首有憲制責任落實基本法

  對於坊間有人質疑行政長官就宣誓問題提出司法覆核,徐澤指,行政長官有憲制責任落實好基本法,並反問如果基本法落實得不好,為何不是由行政長官提出來?他又認為,若誤解「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情況不改變,會對香港的管治產生影響。

  至於基本法和《憲法》的關係,消息引述徐澤指,香港的基本法來自《憲法》,《憲法》的規範是全國性的,香港特區亦不能豁免,必須按《憲法》和基本法辦事。他又指,共產黨作為國家的執政黨,提出「一國兩制」方針,之後才有基本法的制定和香港順利回歸,香港實行「一國兩制」的安排,是得到國家憲制上的支持。他提到,香港有人高喊結束「一黨專政」,但如果他們連國家體制都否定了,「一國兩制」都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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