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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君彥宣布押後梁頌恆和游蕙禎的宣誓安排

時間:2016-10-25 22:21:46來源:大公網

梁君彥押後梁頌恆游蕙禎宣誓(大公報記者麥潤田/攝

  大公網10月25日訊(記者許嘉信)因發「獨」誓而鬧得滿城風雨的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被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裁定不得在明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再次宣誓,直至高等法院就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作出裁決為止。梁君彥強調,自己是考慮過多種因素後,具充分理由下押後梁、游二人的宣誓,以免立法會運作完全停頓。

  梁君彥召開記者會,交代有關梁頌恆和游蕙禎宣誓安排的最新裁決。他解釋,自己在本月18日曾裁定,若梁頌恆、游蕙禎和劉小麗向他提出書面要求,會准許他們重新宣誓,但特區政府在當日下午就其裁決提出司法覆核。法院雖然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但就司法覆核申請批給許可;翌日的立法會大會上,39位建制派議員集體離場,最終導致流會。

  梁君彥續稱,根據基本法第72(2)條,立法會主席須決定立法會會議的議程,此職權亦反映於《議事規則》第19(1)條,因此自己有責任確保會議議程不會違反基本法任何條文;亦關注到39位建制派議員明言會不惜任何代價,阻止梁和游宣誓,「如果我仍把梁議員及游議員的宣誓列入議程,最可能出現的後果將會是立法會運作完全停頓」。他說,考慮到立法會作為立法機關的整體利益,而自己亦有憲制責任確保立法會有效履行其職權,以及立法會會議需要有秩序、公平和正當地進行,他決定押後梁和游的宣誓,直至高院就司法覆核作出裁決,認為這是較適合的做法。

  梁君彥又表示,在上次大會未重新宣誓的劉小麗,獲安排在明日大會上宣誓,但梁頌恆和游蕙禎由於並未正式就任議員,將不能進入議事廳,以及無法即場在會上提出要求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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