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譚惠珠表示,梁君彥毋須急於將宣誓放進立法會大會議程,應等待法院有判決結果後再作決定\資料圖片
行政長官梁振英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早前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立法會批准梁頌恆和游蕙禎可再宣誓的決定;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認為,政府的做法有法理依據。她表明,香港是「行政主導」,「三權分立」只是法院判案原則。譚惠珠又指出,立法會應等待法院作出裁決後才處理議員宣誓問題,這並不影響大會及其他會議的進行。她認為,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依法有權這樣做。\大公報記者 吳維思
對於梁頌恆及游蕙禎上次宣誓時的行徑,譚惠珠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直指,二人用辱華字眼指摘自己的民族,又用粗口形容自己的國家,對此感到好羞恥。她認為,選民投票予游和梁,是希望他們帶來新氣象,將年輕人及某階層的聲音帶入議會,而非在宣誓中作出上述行為。
譚惠珠表示,政府就宣誓問題提出司法覆核,做法具法律依據,包括質疑是否有人未就任議員就失去資格,以及立法會主席是否有權力讓有關人士再宣誓。被問到今次司法覆核申請由梁振英和袁國強一同入稟,譚惠珠認為,律政司或任何一個選民都可以就議員的資格提出訴訟;而行政長官亦是選民,因此並沒有問題。
建制派造「流會」有益大局
建制派在上周三的立法會大會上集體離場,阻止游和梁宣誓。譚惠珠坦言,自己不贊成「流會」,但當時還有很多關於重新宣誓的問題未處理,甚至連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亦未有看清楚各方面因素及影響,便要在短時間內作出決定,而「流會」是對大局有幫助。
她認為,梁君彥毋須急於將宣誓放進立法會大會議程,應等待法院有判決結果後再作決定,「應該是沒有一條法例,規定立法會主席一定要在下一次會議處理這件事」。她亦問過各方面意見,認為即使有部分議員未能完成宣誓,立法會大會仍可繼續舉行,不會影響立法會的運作。
此外,對於社會上有說法指,香港奉行「三權分立」,譚惠珠指出,「三權分立」只是法院的判案原則,並非本港政制體制,「(香港)政治體制是行政主導,行政和立法(機關)互相配合、互相制衡」。
她又批評,鼓吹「三權分立」的人是沒有看清楚基本法相關文獻,亦漠視過去20年來歷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和中央官員的說明。
譚惠珠亦在節目上多次被問到中央會否就宣誓事件釋法。她回應指,無人討論過要釋法,自己亦未有聽過中央有這樣的計劃。她說,國家統一是首要任務,中央關注是否有人要將國家再分裂,而宣誓事件會導致中央與地方關係緊張,但認為中央不會就某一政治事件釋法,現階段應交由本港法院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她又認為,現時要處理的問題是議員有否作出有效宣誓,而非與分裂國家有關的罪行,沒有急切需要就基本法23條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