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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首個最低工資時薪28元

時間:2016-10-08 03:15:08來源:大公網

  圖:香港於二○一一年五月一日正式實施最低工資\資料圖片

  最低工資(minimum wage)是由政府通過立法的勞工政策,規限僱主給予僱員的工資不得低於某個金額,保障僱員生計。本港於2011年5月1日正式實施最低工資,首個最低工資定於時薪28元。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資料,全球逾九成國家及地區已立法制定最低工資,此政策主要保障低技術、缺乏議價能力的工人,防止他們在權力不平衡的勞資關係中,被僱主壓低薪金水平。最低工資於華人地區實行多年,台灣早於1968年便發布《基本工資暫行辦法》;內地於2003年底亦通過《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在香港已有一定的討論,此部分列出最低工資的部分相關事件。

  早於2006年勞工顧問委員會僱主代表就最低工資提出方案,表示如果不立法,商會會簽訂約章以建立類似最低工資機制,並將違約僱主列入黑名單予以譴責。事隔兩年,政府在政黨強烈要求及公眾壓力下,宣布終止推行兩年的「工資保障運動」;並成立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就相關的機制及立法向政府提出意見。

  2011年《最低工資條例》正式實施,首個最低工資定於時薪28元,最低工資委員會每兩年便會就工資水平作檢討,並就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建議報告。委員會除了參考相關的統計數據,亦會研究其他調查所得的資料,以及全面考慮社會各界對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意見。今年是最低工資第三次作調整,水平上調6%至3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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