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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案 11男女轉區院審

時間:2016-10-05 03:15:13來源:大公網

  圖:其中一名被告何錦森\大公報記者何嘉駿攝

  【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旺角暴亂案11名涉案男女在九龍城再提堂,法庭將案件合併轉介區院,排期本月二十一日提堂。11人分別被控暴動、刑毀等共14項控罪,其中10人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被告鄧敬宗因三度違反旺角禁足令而被還押,昨日呈上悔過書希望法庭開恩,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須遵守禁足令和宵禁令。

  旺角年初發生的暴亂案,其中兩案11名被告昨日於九龍城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把兩案合併轉交區院處理,並修改部分控罪,現時11名被告共被控包括暴動、襲擊、刑毀、襲警等14項控罪。

物流工人違禁足令一度還押

  其中一名被告物流工人鄧敬宗(27歲)因三度踏足旺角,違反法庭禁足令,上月十九日被法庭裁判官撤回保釋還押至昨日。鄧敬宗透過代表律師向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申請保釋,並呈交悔過書。

  鄧敬宗的悔過書指,明白違反法庭禁足令的嚴重性,還押至今已得到沉重教訓,會好好反省自己的過錯,吸取教訓,望法庭開恩,給予再次保釋機會,並願意將保釋金由2000元,提升至5000元,以及每日到青衣警署報到。

  裁判官最終批准把兩案合併,案件亦押後至本月二十一日於區院提訊,各被告繼續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同時,裁判官批准鄧敬宗以5000元保釋,須遵守禁足令和宵禁令,其間不可離開香港、須住在報稱地址及每天到警處報到。

  案中11名被告分別是莫嘉濤、李倩怡、鍾志華、何錦森、霍廷昊、陳和祥、鄧敬宗、李卓軒、林永旺、葉梓豐及吳挺愷。旺角暴亂案中,本土民主前線成員黃台仰及梁天琦等10名被告已轉往高院處理,而部分被告將陸續在區院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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