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黃浩銘在港鐵站示威被票控,昨上庭時與另一被告馬雲祺在庭上嬉皮笑臉,被法官斥責\資料圖片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成員馬雲祺於今年四月,分別前往荃灣及旺角港鐵站抗議加價,兩人因觸犯港鐵附例被票控。案件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在答辯期間,黃浩銘高呼口號,被裁判官斥責。兩人其後轉庭處理排期時又在法庭內嬉笑,主任裁判官練錦鴻發現兩被告態度輕佻,當面直斥其非:「好好笑呀兩位⁈」嚴正聲明法庭內不可嬉皮笑臉。」大公報記者 冼國強
本案由特委裁判官余振邦處理票控的答辯程序,黃浩銘被控在本年四月七日,在荃灣港鐵站內,不服從職員停止使用揚聲器指示,又拒絕離開車站。而馬雲祺就被控在本年四月八日,在旺角港鐵站內,拒絕收起摺枱,又拒絕離開。黃、馬兩人被法庭安排一同答辯。
「認罪定唔認罪 抗咩議啫」
黃浩銘答辯時趁機呼叫抗議口號:「抗議港鐵加價無罪,我唔認罪!」即被裁判官余振邦斥責:「你講認罪定唔認罪咪得囉,抗咩議啫!」
隨後,黃、馬兩人被轉至另一法庭處理案件排期審訊事宜,排期工作由主任裁判官練錦鴻處理,其間,黃、馬兩人突然在法庭內嬉笑,主任裁判官練錦鴻發覺,立刻嚴詞指摘兩人:「好好笑呀兩位⁈」兩人聞言,只得收起笑容。裁判官再次強調,法庭聆訊期間不可嬉皮笑臉。
兩度被斥後,黃浩銘才收起輕佻表現。法庭最後將黃浩銘案件排期至十一月三日開審,而馬雲祺案就排期在十一月四日受審,其間各人繼續以1000元保釋候審。
據資料,黃浩銘等七名社民連約成員於本年四月七日,進入荃灣港鐵站內示威,示威期間在站內張貼示威貼紙,並用揚聲器呼叫口號,最後被港鐵職員票控。而馬雲祺就於四月八日在旺角港鐵站內擺放摺枱進行示威。
散庭後,黃浩銘在庭外向傳媒「解畫」,聲稱在聆訊期間見到庭內有律師的文件夾貼有「佔中」貼紙,示意馬雲祺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