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9月28日訊(記者許嘉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表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過通訊局建議後,昨日同意決定給予港視更多時間,向通訊局提交《廣播條例》下申請免費牌所需資料。局方又指,行會已邀請通訊局待香港電視提供所需資料後,再就其申請向行會提交建議,行會之後才審核及作出決定,亦已提醒香港電視盡快向通訊局提供相關資料。
王維基接受電台節目電話訪問時表示,昨晚收到政府來信,要求香港電視就第二次申請免費電視牌照一事,向通訊事務管理局提交補充資料。他表示,港視之前已與通訊局進行至少數十輪文件往來,看不到可以再補充什麼資料,質疑政府拖延發牌。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回應指,為免影響行會日後對港視免費電視牌照申請的考慮,和避免在此階段引起不必要的臆測,而對港視造成不公,通訊局不適宜在此進一步透露所需資料的詳情;又指通訊局在2014至15年底審議港視免費電視牌照時,已屢次清楚向港視表明,須向通訊局提交所需資料,唯一直未能提供。
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葉劉淑儀表示,行會在一月接獲通訊局建議後,不只一次討論,而通訊局是基於目前未有足夠資料決定香港電視牌照申請而做出有關建議,不認同當中涉及政治考慮,強調發牌是依照法例及政府廣播政策進行。